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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著·调查与研究 | 更新时间:2016-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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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2015年3种不同婚检政策时期广西婚前医学检查情况对比分析

广西医学 2016第38卷08期 页码:1119-1122

作者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保健部;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

基金信息:【基金】广西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桂科攻1298003-4-2);广西医疗卫生重点科研课题(重2011060)

DOI:10.11675/j.issn.0253-4304.2016.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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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对比2000~2015年3种不同婚检政策时期广西婚前医学检查(婚检)情况,对广西婚检政策提出建议。方法 收集2010~2015年广西妇幼卫生年报的婚检资料。按强制婚检期(2000~2003年)、鼓励自愿婚检期(2004~2009年)和免费自愿婚检期(2010~2015年)3个时段对广西总体、城乡、不同地理划分区及14个市的婚检资料进行分析。结果 2000~2015年广西全区平均婚检率为50.67%,在强制婚检期、鼓励自愿婚检期、免费自愿婚检期分别是48.00%、6.09%、91.67%。在鼓励自愿婚检期,城乡、不同地理划分区及14个市的婚检率均出现急速下降,2004年全区婚检率骤降至最低,为1.54%。在免费自愿婚检期,城乡、不同地理划分区及14个市的婚检率快速上升,均超过了强制婚检期水平,并保持在较高的水平,其中农村上升幅度高于城市,桂东区上升幅度高于桂西区、桂南区、桂中区、桂北区,来宾市婚检率最高,钦州市上升幅度高于其他13个市。结论 婚前医学检查政策的变化对婚检率有影响,实施政府主导的免费自愿婚检政策可有效提高婚检率。建议多部门协作针对性开展健康教育,规范化建设婚检机构和加强人员培训以提高婚检质量,并建立计生、卫生与民政部门联合办公的便民婚育服务综合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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