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了解广西精神障碍犯罪嫌疑人的司法精神医学鉴定后的处理情况。方法 通过使用自制的司法精神医学鉴定后处理调查表,对147例涉嫌刑事案件的精神障碍犯罪嫌疑人的鉴定后处理情况进行随访调查。结果 随访调查表明,司法机关定罪结果与司法精神医学鉴定专家的刑事责任能力鉴定结论一致性为80.3%,经司法机关判定无罪的精神障碍犯罪嫌疑人54例(50.5%)未接受任何治疗。结论 司法机关对精神障碍犯罪嫌疑人的定罪结果与司法精神医学鉴定专家的刑事责任能力鉴定结论一致性较高,有一半以上无罪精神障碍犯罪嫌疑人未接受任何治疗,提示我国司法精神医学鉴定后的处理急需规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