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探讨不同医院检测系统检测血清酶ALT、AST、ALP、GGT和AMS的可比性,为实现医院间检验结果的互认提供依据。方法 参照EP9-A2文件,通过对6个自建检测系统检测患者新鲜血清的ALT、AST、ALP、GGT和AMS并与目标检测系统进行比对,计算自建检测系统和目标检测系统之间的相对偏差,以CLIA8’8规定的室间质量评价可接受范围的1/2为标准,判断是否为临床可接受。结果 (1)检测系统3的GGT相关系数r<0.975,检测系统4的ALP相关系数r<0.975,与目标检测系统不具可比性;(2)ALT(检测系统1、4)、ALP(检测系统3、5、6)和AMS(检测系统2、4)在正常与病理水平偏倚率均超过1/2PT可接受范围,上述检测系统的有关项目与目标检测系统不具可比性。结论 6个自建检测系统中部分项目与目标检测系统不具可比性,利用新鲜血进行医院间的比对,对于保证医院间检验结果的可比性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