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分析南宁市育龄妇女相关死亡原因,为卫生行政部门制订妇女保健政策提供科学依据。方法 收集2012年南宁市988例育龄妇女死亡相关资料,对育龄妇女各年龄组死亡构成比及各种死亡原因构成比进行统计分析。结果 2012年南宁市育龄妇女死亡时年龄为(38.4±9.0)岁。年龄<40岁的育龄妇女死亡456例,占46.15%,40~49岁死亡532例,占53.85%。随着年龄增长,死亡人数增加;死亡的前3位原因为肿瘤、损伤与中毒、循环系统疾病,分别占死因构成比的41.80%、21.76%、13.06%。结论 降低恶性肿瘤的发生、防止损伤与中毒的发生、预防循环系统疾病的发生是降低育龄妇女死亡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