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探讨聚乙醇酸穴位埋线不同治疗间隔时间对单纯性肥胖症的疗效差异。方法 将120例单纯性肥胖症患者随机分为甲组、丙组、乙组、丁组,每组30例,4组均采用聚乙醇酸穴位埋线进行治疗。甲组、丙组、乙组、丁组的治疗间隔时间分别为7 d、14 d、21 d、28 d,每组均治疗1个疗程(85 d)。比较4组患者治疗前后的体重、体质指数、腰围,以及治疗总有效率、不良反应发生率。结果 治疗后,4组患者的体重、体质指数、腰围均较治疗前均下降,且甲、乙两组的上述指标均优于丙、丁两组(均P<0.05)。治疗后,甲、乙两组总有效率高于丙、丁两组(均P<0.05)。4组不良反应发生率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但乙组不良反应的发生例数少于甲组。结论 应用聚乙醇酸穴位埋线治疗单纯性肥胖症,以治疗间隔时间为7 d及14 d的治疗效果较理想,其中间隔14 d时不良反应发生率相对较低。故建议以治疗间隔时间为14 d作为聚乙醇酸穴位埋线治疗单纯性肥胖症的最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