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建立妊娠期甲状腺激素正常参考值范围并分析妊娠期甲状腺功能异常情况,从而为本地区孕妇甲状腺功能的评估提供参考。方法 纳入43 948例孕妇的临床资料和甲状腺激素水平检测结果。根据甲状腺激素实验室参考范围和相关排除标准,纳入妊娠期甲状腺激素水平正常的孕妇,建立血清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 FT3)、游离四碘甲状腺原氨酸(FT4)和促甲状腺激素(TSH)的参考值范围,并比较不同妊娠时期正常孕妇的甲状腺激素水平。统计病历系统中诊断结果为甲状腺功能异常的孕妇,并参照所建立的参考值范围,统计误诊情况。结果 (1)共纳入42 193例甲状腺功能正常孕妇,FT3、FT4、TSH的参考值范围分别为3.50~7.03 pmol/L、10.86~25.14 pmol/L、0.01~4.62 mIU/L,妊娠早、中、晚期的参考值范围存在一定差异。(2)妊娠早期、妊娠中期、妊娠晚期正常孕妇的FT3、FT4水平依次降低,而TSH水平依次升高(均P<0.05)。(3)医院信息系统病历系统中,共1 755例孕妇诊断为甲状腺功能异常,其中诊断为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甲亢)或者亚临床甲亢孕妇共305例(0.69%),诊断为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甲减)或亚临床甲减孕妇共1 450例(3.30%),甲亢、亚临床甲亢、甲减、亚临床甲减均在妊娠中期的确诊比例最高(约50.00%)。(4)141例(8.03%)甲状腺功能异常患者可能被误诊,其中误诊为甲亢、亚甲亢、甲减、亚甲减各48例、4例、50例、39例,分别占相应诊断病例的17.27%、14.81%、6.93%、5.36%。结论 孕妇甲状腺激素参考值范围与非妊娠人群存在差异,有必要建立本地区正常孕妇甲状腺激素参考值范围以降低误诊率。妊娠期甲状腺激素异常主要发生在妊娠中期,以甲减或亚临床甲减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