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以泰州市某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为例,探讨泰州市城乡居民医保整合的实施效果。方法 收集泰州市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前后,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患者医保费用数据和泰州市某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的运行数据,评价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实施效果。结果 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后,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进一步提高,样本医院住院人次增长显著,实际住院报销比例较整合前明显提高,但基金结付率过低,且逐年下降,由2016年97.67%下降到2019年40.35%;样本医院医保费用药占比虽下降明显,但次均费用却未见明显降低。结论 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在保持适度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的同时,应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的统筹层次,加强基金管理;继续推进支付方式改革,推动形成合理的医保支付标准,引导定点医疗机构规范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