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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管理 | 更新时间:2019-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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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现医疗费用轻负担的思考与建议

广西医学 2019第41卷19期 页码:2542-2546

作者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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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11675/j.issn.0253-4304.2019.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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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全民医疗费用轻负担”是医疗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建议以患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不超过其实际医疗费用的15%,同时不超过其家庭(夫妻双方及其子女)年收入及银行存款之和的15%为医疗费用轻负担标准,超过部分通过医保二次报销和医疗救助予以解决,以后可随着经济发展达到个人自付不超过其实际医疗费用10%的目标要求。围绕目标统筹有效地利用医疗卫生补助资金,加大对医保基金的补助力度,尽快实现全民医疗费用轻负担的目标,同时避免盲目提倡免费医疗引起的思想混乱,也防止脱离目标随意扩大医保及医疗救助基金的使用范围。应进一步完善切合我国实际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使之在实现医疗费用轻负担中发挥主导作用;应采取鼓励医疗机构主动控费的措施,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应建立以医共体为主导的分级诊疗制度,从服务体制机制上减轻医疗费用负担;应结合扶贫济困政策,切实减轻贫困人口和困难职工的医疗费用负担。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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