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探讨综合干预措施防范医院工勤人员锐器伤的效果。方法 选取476名医院工勤人员作为调查对象,了解其锐器伤发生情况,针对锐器伤发生现状采取综合干预措施,比较综合干预前后工勤人员锐器伤发生率、不良操作习惯及自我防护意识情况。结果 与干预前比较,干预后工勤人员自我防护意识提高,不良操作率及锐器伤发生率降低,伤后上报率提高(均P<0.05)。结论 医院工勤人员职业暴露的自我防护意识较低,综合干预措施可以提高其我防护意识,降低锐器伤的发生率。
广西医学 2019第41卷17期 页码:2251-2253
作者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星湖门诊部
基金信息:【基金】广西医药卫生科研课题(Z2015685)